俗语说:“宁拆十座庙,不破一桩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始终坚持慎重和让当事人和好的态度来对待。近日,故城法院通过诉前调解成功化解一起离婚案件。
丈夫田某与妻子王某经人介绍相识,于2012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二女。因婚前双方接触少,婚后时常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王某以双方感情完全破裂为由于2020年7月6日向故城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原告王某与被告田某离婚,婚生长女由被告抚养,婚生次女由原告抚养,抚养费各自承担。
故城法院受理案件后,将此案分给调解员田建红进行诉前调解。调解员调查发现,夫妻二人结婚已经有八年之久,且育有两个女儿,有一定的感情基础,只是近段时间以来因为婆媳矛盾,导致双方关系不睦。鉴于此,调解员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一对一的疏导劝解,让当事人敞开心扉说出心里话,多看到对方的优点,改正自己的缺点,让双方充分认识到,信任和沟通才是维系美满婚姻关系的基石。同时调解员劝解王某,人无完人,要从自身找问题,要尊重长辈,努力接纳婆婆的缺点,不抱怨、不指责,这样才能创造一个幸福的家庭。
通过调解人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劝导说服,王某与田某和好如初,撤回起诉。至此,一段即将破裂的夫妻感情得以挽回,一个濒临破裂的家庭重新走上正常的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