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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城法院:温情执法暖人心,法官送执行款到病床边
  发布时间:2020-09-01 16:10:41 打印 字号: | |

   “你养我小,我养你老”,这本是儿女应有的责任和担当,可现实中一些人却偏偏做不到,不能给老人足够的陪伴和关爱。近日,74岁高龄的张老,一纸诉状将四子女(三个女儿,一个儿子)诉至法院,要求四子女履行赡养义务。经故城法院调解,由四子女每半年给付张老一次生活费,并均摊张老实际发生的医疗费。因家庭矛盾,张老依据调解书向故城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其中两个女儿应给付的2020年下半年生活费及透析发生的医疗费。

      执行过程中,我院依法向张老的两个女儿发出执行通知书,并通过网络查询第一时间冻结了张老两个女儿的银行账户,两个女儿迫于执行压力,主动来到法院履行义务。与此同时,执行法官通过查阅卷宗发现,有一份张老委托其儿子代收执行款项的授权委托书,考虑到案件性质的特殊性,为了保障张老的切身权益,执行法官通过与张老电话联系,了解到张老正在故城县医院做透析,执行法官随即安排人员前往故城县医院,向张老确认生活费及医疗费是否由其儿子代收。张老表示,生活费必须由自己领取,不允许任何人代收。

躺在床上生活不能自理的张老始终牵动着每一名执行干警的心,考虑到张老身患重病,长期透析,只身前往法院领取生活费实属不便。于是执行人员在张老进行透析的时候,直接将生活费和医疗费一并送到医院,交到张老手里。张老被法院干警的温情执法所感动,紧握法官的手,久久不愿松开。

赡养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同样也是子女应尽的义务。在赡养老人这一问题上,法律已经有明确规定,不要等“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那天才幡然醒悟!


责任编辑:河北省故城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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