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故城县电视台《法治故城》栏目对故城县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污染环境刑事案件进行了专题报道。
本案中,被告人芦某某等人将其公司生产的含有毒物质的固废“污泥”倾倒在建国镇某村原砖厂大坑内。公诉机关以被告单位河北某皮革股份有限公司、被告人芦某某等六人犯污染环境罪向我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故城县人民法院将依法进行审判,现该案正在审理过程中。
下一步,故城县人民法院将继续积极履行审判职能,为人民群众守护好碧水蓝天,始终坚持“实行最严格的制度保护生态环境”原则,对污染环境犯罪案件“快审、严判”,不断加强环境保护力度,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违法犯罪行为保持打击的高压态势,为县域经济发展、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